| 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用户中心 > 查看信息:作为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的营业转让——兼析《反垄断法》第20条第2项 |
| 查看权限: |
需要 【普通用户】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。 |
| 信息标题: |
作为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的营业转让——兼析《反垄断法》第20条第2项 |
| 所属栏目: |
法学论文  |
| 发布时间: |
2010-11-13 |
| 信息简介: |
关键词: 取得资产;营业转让;经营性资产 内容提要: 《反垄断法》第20条第2项所述“取得资产”,应当理解为营业转让,而非一般的财产买卖。因为,只有构成营业转让的资产买卖行为,才能导致类似于合并和股权收购的经 |
|
|
|
|